財政部關稅總局辦事細則-第20條
主任秘書權責如左:
一、文稿、文件之核閱。
二、重要與機密文件之處理及分配。
三、各單位工作推進之配合聯繫。
四、重要會議之參加。
五、施政計畫及報告之審核。
六、各處、室間權責爭議之協調。
七、職責上應呈報總局長之重要事項。
八、總局長、副總局長交辦事項。
主任秘書權責如左:
一、文稿、文件之核閱。
二、重要與機密文件之處理及分配。
三、各單位工作推進之配合聯繫。
四、重要會議之參加。
五、施政計畫及報告之審核。
六、各處、室間權責爭議之協調。
七、職責上應呈報總局長之重要事項。
八、總局長、副總局長交辦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