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-第7條
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,應依各污染物項目之土壤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(SLT)及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(GWT)進行計算。
22(SLT)+(GWT)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:
(TOL)=√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2前項計算結果應填報於附表四。
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,應依各污染物項目之土壤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(SLT)及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(GWT)進行計算。
22(SLT)+(GWT)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:
(TOL)=√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2前項計算結果應填報於附表四。